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关于“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瓜州北大桥50MW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 时间:2021-10-27
  • 点击:0
  • 来源: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瓜州北大桥50MW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因设备供货周期为46天,整个项目工期也为46天,请问工期是否能调整?

 答:46天工期为具备并网条件工期,并非完成竣工验收的工期。

2.因本项目工期较短,若按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本项目除预付款外投标人需全垫资,付款方式是否能调整?

 答:付款时间从手续完善后60天内付款变更为30天内付款。其他约定见下面答疑第3条,3条未涉及的条款执行招标文件条款。

3.根据目前实际市场情况,组件均需全款发货,招标文件中组件皆为到货后付款,此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变更?

答:鉴于市场组件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组件及其他付款条件修改如下:

 17.2.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以下材料审核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此预付款中包含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保证金。保函需按照发包人认可的附件保函格式开具;

履约担保的金额:全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2)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保函;

3)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4)承包人对发包人设备投保的保单原件。(若有)

承包人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按照工程进度直接支付进度款。

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二,保函须保证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证书之日有效;若保函到期30日前工程未通过移交生产验收,承包人须就履约保函办理续保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留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人保留采用其他方式追索的权利。

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三,保函须保证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有效;若保函到期30日前预付款未扣回,承包人须就预付款保函办理续保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一次性扣回相应金额预付款,同时发包人保留采用其他方式追索的权利。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建筑安装工程预付款从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起扣,按照每次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扣回,到最后一笔进度款支付前全部扣完;组件预付款扣回见组件进度款支付。设备购置费部分预付款从第一次设备到货款支付起扣,按该批次设备合同价款的30%扣除预付款,全部扣除为止;服务预付款在相应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额扣回。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回给承包人。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17.3.6 增加此条款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7.3.6.1建筑安装工程部分

1) 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当月(次)已完工程价款的80%(支付时扣回预付款)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

1)监理人签发且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付款证书正本1份、副本1份;

2)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3)承包人提供已完工程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2)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10%

1)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2)提供整套启动验收证明;

3)合同规定的承包人需履行的其他义务和提交的文件资料、计划、措施等。

3) 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97%,同时退还履约担保:

1)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2)移交生产验收证明;

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3%质保金:

1)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2)最终验收单;

17.3.6.2 设备部分

1)组件

1)投料款:组件价款的10%,收到承包人与组件厂家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财务收据后,30日内支付;

2)发货款:具备发货条件后,支付组件价款的10%30日内支付;

3)到货款: 在承包人每批次(10兆瓦为一个批次)组价交货完成后,发包人及监理在合同现场经清点无误并验收合格,凭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无误签字后30天内,预留本批次10%验收款和10%的质保金,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组件价款的50%价款。

①发包人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收货)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②详细装箱单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③质量证书。

④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⑤金额为本批设备总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应按13%的税率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款的支付

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通过且发包人取得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报告后,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无误签字后30天内,预留本批次设备总结算价格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至本批次设备总结算价格的90%

①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②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在签发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证书之日起五年后,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30日内,无息退还批次设备的质量保证金。

①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②有效期至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的质量保证书。

③签发批次设备工程试运和移交验收证书之日两年内,按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进行的第三方组件衰减检测通过。

2)其他设备(不含组件)

1)在承包人所购买设备交货完成后,发包人及监理在合同现场经清点无误并验收合格,凭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核无误签字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设备总金额的70%,同时以本批货物价款的30%扣除预付款,预付款全部扣除为止:

①设备到货清单及开箱验收证明;

②金额为该批次设备总金额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应按13%的税率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2)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设备总价的10%

①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②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验收证明;

③合同规定的承包人需履行的其他义务和提交的文件资料、计划、措施等

3) 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下述材料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至设备结算价的90%,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设备总结算价的10%

①盖有承包人公司财务章的有效财务收据1份,并说明款项名称、金额及合同号等内容;

②提供移交生产验收证明;

③承包人应移交给发包人的所有档案资料。

4)质量保证金退还:设备质量保证期两年满且双方签署验收证书(若有)退还质量保证金。

4.对评标基准价的更正:

2.2.2

评标价基准值(B)计算方法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进入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不含)5 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变更为:

2.2.2

评标价基准值(B)计算方法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7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进入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

联 系 人:舒先生

    话: 0931-8378371

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3

联 系 人:马工、刘工

联系电话:1300875688018919063283

监督备案单位: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

电 话:0931-8378139

                           20211027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