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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榆中生态创新城供水工程(万家庄水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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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榆中生态创新城供水工程(万家庄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兰州市榆中生态创新城供水工程(万家庄水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兰州市榆中生态创新城供水工程(万家庄水厂),位于现状南坡湾水厂西北侧,兴隆峡河南岸。设计新建3.5万m³/d 净水厂一座,新增建设用地13090.77㎡(约合19.64亩),新增建筑面积3323.16㎡。给水处理核心工艺为: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复合沉淀池+V 型滤池工艺。消毒药剂采用二氧化氯,应急投加药剂采用高锰酸钾。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水处理构(建)筑物:水处理车间1座(含预处理格栅),清水池1座,废水调节池1座,进水控制井1座。

2)新建附属建筑物:生产管理用房及水质分析间1座,变配电间1座。

3)改造内容: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电锅炉、现有厂区 DN800 进厂管道管位迁改、现有厂区加药间加药设备更换。

2.2 招标范围

兰州市榆中生态创新城供水工程万家庄水厂(进水控制井、格栅渠道、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V型滤池、投药间及空压机房、清水池和废水池、现状水厂改造、加药间)水处理设备、阀门闸门、电气设备、自控设备、暖通设备、化验设备及对应材料、备件、工具、操作维修手册和其它技术文件的采购供货,同时包括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卸货、指导安装、调试(单机及72小时联动)、相关部门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等各项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类似义务。 同时包括10KV电源进线报装、施工、供货、试验、验收合格并供电至低压配电柜进线端等工作。

2.3 交货期

自中标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 1年,质保期2 年。(缺陷责任期、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4 交货地点

南坡湾水厂北侧,兴隆峡河右岸。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的销售或代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须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9) 电气、自控类生产制造企业需通过3C认证,水处理设备、阀门等涉水设备生产制造企业需具备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15日至 2021年1111

5.2 获取地点

①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320131641@qq.com,报名资料中须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报名费:5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为

2021年112614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注: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等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459号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871080550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1404A室

联系人:王巧玲

联系电话:18794767660  

 

 

 

 

                         2021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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