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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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徽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第二批),初步设计已由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徽发改【2021】328号批复,项目代码2110-621227-04-01-609450,建设资金来源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徽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徽县城关镇王庄村、大河店文池村、高桥镇高桥村、伏家镇峡门村等15个乡30个村。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大型造型法治展示牌:主要为法治标语、法治警句、法治条文等,共3块。其中:泰湖公园设置1块,规格为:2400*7000*200mm,内容为宪法主题广场;柳林镇广场2块,规格为:7000*2600*20mm,内容为民法典主题广场。
2、中型法治宣传展示牌:主要设置在广场开阔处、村(社区)服务中心。分布在城关镇王庄村、大河店文池村、高桥镇高桥村、伏家镇峡门村、嘉陵镇火车站广场等30处,共设置195块,规格9种:2500*1000*150mm的33块,1800*1200*15mm的29块,2000*1200*150mm的30块,2500*1300*150mm的27块,1500*1200*150mm的20块,2000*1200*150mm的17块,2800*1500*150mm的11块,2000*1200*150mm的22块,2200*800*100mm的6块。
3、标识引导牌:共设置30块,分布在城关镇王庄村、大河店文池村、高桥镇高桥村、伏家镇峡门村、嘉陵镇火车站广场等30处,规格两种:2100*1100*150mm的2块,2100*1200*150mm的28块。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中的建设任务。
其他: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营业执照内须具有标牌或宣传品等相关经营范围;
2、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征信截图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五号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司法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徽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9391656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亮
电 话:0939-8592181
八、监督部门
徽县发展和改革局
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