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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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ZDXGC-21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洮河城区段清淤工程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发【2021】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对洮河城区段,洮河大桥以北、 3#溢流坝以南,部分河床堆积淤泥进行清除,清淤总面积12.5万平方米,清淤深度1.25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临洮县城区段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1年12月05日至2022年01月13日,总工期4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4.2 获取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任生顺
联系电话:199932790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18993240956
行业主管部门: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