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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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工程结算价审价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某医院工程结算价审价机构采购项目(二次)实施自主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1-JQ37-F1019ZC
二、项目名称:某医院工程结算价审价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三、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工程结算价审价机构(对5万至50万元的单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内容有:1、项目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2、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3、项目结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审核;4、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建筑修缮、安装项目、园林绿化等结算价审核;5、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项目数量不定,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预算控制价:2500元/项(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不得超过25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项目;未处于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期间的项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截图或报告为准,时间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准);
5. 提供对本项目投标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承诺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人未按要求或逾期上传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它要求:
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七、资质上传、审核及竞价时间:
资质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7时00分
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1年11月19日09时30分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00分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军队采购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谈助理 联系电话:0935-2504029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