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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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和平镇薇乐大道沿街门头改造工程已由榆发改〔2021〕3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磐石昊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和平镇薇乐大道沿街门头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4、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支持及商户自筹。
5、建设内容:和平镇薇乐大道沿线两侧门头改造,拆除沿线原有旧门头,重新安装性型铝单板门头,门头底部做大方扣板,门头字体做LED发光字,沿门头做洗墙灯,门头改造总面积4077平方米,长度1200米。
6、招标范围: 和平镇薇乐大道沿街门头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01月18日
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3日
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0 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资料员1人 ,材料员1人(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6.投标人信用良好,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扫描)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的到甘肃磐石昊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864542930@qq.com后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磐石昊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南关什字支行
帐 号:104 565 200 146
行 号:104 821 003 260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栖云北路51号
联 系 人: 杨国栋
联系电话:18394171846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磐石昊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文庭雅苑3号楼2单元26层
联系人:郭晴
联系电话:18919877354
2021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