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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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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酒泉市肃州区洪水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6896号和甘发改农经【201684号文件批准立项,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8717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洪水河水库工程位于酒泉市肃州区南约35km的洪水河河谷上,距离洪水河出山口以上约2.5km处,地处酒泉市肃州区西洞镇新东村与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藏族乡磁窑口村交界处。水库设计总库容4910m³,其中:兴利库容3510m³,死库容1285m³,调洪库容115m³。项目概算总投资109506.96万元,建设期限为55个月。水库枢纽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输水建筑物三部分;坝型为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泄洪建筑物采用左岸溢洪道和左岸泄洪洞联合泄洪的布置方式;水库最大坝高82.4m,属Ⅲ等中型工程。工程大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泄洪排沙洞、溢洪道、输水洞等其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大坝、泄洪排沙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534 m³ /s,校核防洪标准为10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957 m³/s,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534m³/s,施工期临时度汛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2.2 招标范围

酒泉市洪水河水库(大坝、溢洪道)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测。

2.4 检测服务期:计划总服务期 42个月(1280日历天),计划于202231日开工,至2025831日完成全部检测任务。

2.5质量要求:检测项目和数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省部级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资质。5年(201610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水库或大坝全过程检测任务(委托方必须为项目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201610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水库或大坝全过程检测任务(委托方必须为项目法人)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其他检测人员(不少于4人)须具有检测员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述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20217-12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花名册)。

3.5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投标截止日任意时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注:要求提供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指南》。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通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937-2851988   4006131306

6.2网上开标时间:2022216900分。

6.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交易通网上不见面开标。

6.4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将PDF版投标文件进行转换,开标前24小时,投标企业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61.178.200.57:13103/home.html),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开标前24小时,投标人应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存在),只要能够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人便可以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时,导致上传时间过长,影响本次投标。操作流程参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装入清晰可见的复印件、扫描件即可。投标人要为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扫描件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公告期:2022126日至202224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详 见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新 版 网 站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 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

缴纳方式:

1、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2、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人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

联 系 人:丁国华

    话:1870937098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写字楼3616

酒泉市肃州区成林大厦圣富家园1号楼14-2

联 系 人:高大伟

联系电话:0937-2889480   13195914130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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