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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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坪镇石板山村产业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家坪镇石板山村产业道路改造项目已由七公路发【2022】11号文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线3.009Km单侧路面平均加宽1m,路面结构层采用: 红色压膜路面+18cm厚C30水泥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砂砾基层+10cm厚天然砂砾找平层;路堑边坡侵蚀陷落严重路段设置C25水泥混凝土仰斜式内护墙加固,拆除原有水泥混凝土矩形边沟并恢复重建,拆除原有C级波形护栏并恢复重新安装。内护墙420m/5处,墙面做景观设计,挡土墙2650m/8处,波形钢板护栏1992m。
2.2 建设地点:彭家坪镇石板山村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5月13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2年07月31日
2.5 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04月0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且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5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且公路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6 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同时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7 投标人在甘肃省2020年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9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须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层1302室。
5.3 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04月0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1份(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文件资料(及其附件)原件须带至报名现场核对,报名单位须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复印件且每页加盖公章,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胜利宾馆十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0号
联系人:唐和明
联系电话:139931846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层1302室
联系人:李 婷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8693262234
2022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