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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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以陇农发〔2022〕1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西县巩昌镇河那坡村。
2.2 工程内容和规模:修建防腐木观望台1座,文化墙550米,渗水砖铺装230平方米,设立宣传牌1座,修建仿古大门1座,台阶1处,实施巷道硬化895平方米,硬化田家坡社广场676.3平方米,修建挡土墙87米,安装铝合金围栏87米,修建二十四孝浮雕1套,室外休闲座椅2个,防腐木花盆6套,凉亭1座,安装防腐木护栏98米,卵石铺装850平方米,铺设宾格网33米,绿化38平方米,新修道牙200 米,配景石6块,室外粉刷、喷涂外墙涂料1895平方米,设置村名牌1座,零星围墙砌筑83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6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5日至2022年08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4.2 获取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15时30分(星期四)。
递交地点为: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巩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伍亮
联系电话:18215216266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
联 系 人:毛晓梅
联系电话:1939328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