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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产业园区重点用电企业电力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监理
  • 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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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 (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乙级和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房屋建筑或机电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总监近三年来承担过与招标工程同类项目至少1项;拟派一名机电设备安装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共五名监理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三名,监理员一名);项目组所有成员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 3 年(即2019年6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若为单价合同,需提供能证明合同总价的辅助资料;
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