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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 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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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http://www.ggzyjypt.com.cn/

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是《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甘肃省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酒泉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2022年全省重大项目前期清单》重大水利工程。2022年7月《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同意由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作为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含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分险分析两个专题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党河水峡口水库是为了解决党河水库由于淤积严重、调蓄能力不足无法正常调蓄,保证下游肃北县、阿克塞县、敦煌市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实现与下游党河水库联合调度运行,提高三县市供水保证率、城市防洪能力,减少党河水库的淤积和下游地区地下水的开采,保护敦煌区域生态环境。

党河水峡口水库位于肃北县城上游东南约10km处的党河干流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马场村水峡口处,坝址上游有“肃盐”县乡公路通达,交通便利,距离党河水库约85km。水峡口水库坝址以上党河干流长295km,流域面积14136km2,多年平均径流量3.48亿m3,多年平均流量11.0m3/s。

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水资源论证报告、社会稳定分险分析报告。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含两个专题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3年(2019-2021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5年内(2017年1月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主要人员须满足有关要求自行配备。

3.3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认定的有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名单内的按规定限制投标的单位(企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供应商、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2年8月179:00分—2022年8月2117: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5.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

本项目须提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在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2年82117时3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3384874@qq.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22年99日上午09:00时

(二)地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纸质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三)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若需要现场踏勘,请与发包人联系,车辆自备、安全自负、费用自理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1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系统自动生成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

保函开具截止时间:2022年999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须知:

1.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使用电子保函,并按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申请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和“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3.根据《酒泉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方案》第37条“降低招投标成本。从6月1日起,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担保”,中小微投标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大型企业按照以上保证金缴纳方式缴纳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址:敦煌市丽景路80号

    人:肖海邦    

话:139937113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2116室

人:赵继瑞

联系电话:15095430070

件:873384874@qq.com

                                                2022年8月11  

 

 

 

 

 

 

 

 

 

 

 

 

 

          项目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投标企业

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务

 

 称

 

投标登记

(委托代理人)

 

 务

 

职业资格

 

 别

 

注册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注册号

 

 

 

 

项目负责人

 

专业

类别

 

注册

编号

 

其他主要人员(**专业)

 

专业

类别

 

注册

编号

 

其他主要人员(**专业)

 

专业

类别

 

注册

编号

 

其他主要人员(**专业)

 

专业

类别

 

注册

编号

 

业绩情况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为注册建造师,监理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