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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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房屋及室外附属设施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房屋及室外附属设施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2-JKHYJD-G1101
2.2建设单位:某单位
2.3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某单位房屋及室外附属设施整修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建筑与装饰、电气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暖气改造工程、室外硬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机井等工程建设及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总工期: 6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的施工。
2.8资金来源:上级下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须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无在建项目,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4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且未列入招标人单位失信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接受参与投标的单位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6. 投标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6.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证件和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6.2填报并提交《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
6.3投标登记截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纳税凭证;
6.5投标企业2019年8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指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
6.6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及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
上述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核对。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处盖章,由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注:省内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省外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出示健康码“绿码”的同时还须有近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
7.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7.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7.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各投标企须办理招投标CA证书。
7.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7.5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6开标地点:本项目投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7.7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7.8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企业证书证件,人员资质证书证件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且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8298758693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6号
联系人:张菊
电话:15009493737
2022年8月19日
某单位房屋及室外附属设施整修项目
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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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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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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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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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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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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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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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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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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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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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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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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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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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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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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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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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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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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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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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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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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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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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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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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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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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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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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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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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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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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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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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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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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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考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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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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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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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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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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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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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 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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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企业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报名登记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复印、彩印无效。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10.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