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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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红河镇小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礼县红河镇小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中共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礼乡振领发[2022]13号,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第二批东西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礼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礼县乡村振兴局
2、项目名称:礼县红河镇小高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GSZM2022-113-4
4、工程地点:陇南市礼县
5、工程规模:石墙勾缝抹面228.04㎡;石墙仿石景观抹面107.67㎡;围墙挂瓦共759.5m;围墙砌筑267.96m;干砌块石挡土墙166.24m³;干砌片石挡土墙142.81m³;浆砌块石挡土墙345.22m³;天然石铺装146.5㎡;片石铺装304.77㎡;大理石铺装209.02㎡;垃圾清运4800m³等。
6、工期:9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获取招标文件条件: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现场司为获取招标文件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对投标人的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中材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1日—2022年09月0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2022年09月05日下午17:00 截止。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15号路第三安置区)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9月21日下午15:00时在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陇南市武都区东江15号路第三安置区)开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招标人:礼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陇南市礼县城关镇秦汉大道黄金大厦
联系人:张 华 电 话:0939-4421053
九、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15号路第三安置区2排2号
联系人:刘 涛 电 话:0939-8221588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