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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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造价编制单位框架协议入围招标公告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造价编制单位框架协议入围(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领导小组会议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依据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2.2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造价编制单位框架协议入围;
2.3招标范围:甘肃境内新建、改造加油(气)站项目施工造价编制服务,主要内容是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招标阶段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工作);
(2)过程咨询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控制价争议工作的配合、解释、澄清、解决等工作);
(3)工程结算工作(包括施工结算时控制价争议工作的配合、解释、澄清、解决等工作);
(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配合结算、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由委托人统一安排。(根据项目具体要求)。
2.4建设地点:甘肃境内加油(气)站施工现场(具体地址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入围单位: 共入围3家。
2.7入围有效期:2 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近三年(2019年8月1日以后)已完成的类似造价编制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正在被公示或通报的不良记录。
(5)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单的承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15 日至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5.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979864956@qq.com。
5.4、招标文件资料费用: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 月9 日9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一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各单位仅限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2号
联 系 人:田凤刚
电 话:0931-85206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招标部
联 系 人:郝慧慧
电 话:13919027025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