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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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应急基地(兰州)勘察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 新经审备〔2024〕14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规划实施方案》、国网公司《建设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实施方案》“十五五”期间在甘肃兰州建成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应急基地(兰州)。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拟投资17457.60万元,在甘肃省兰州新区建设该项目,拟建场地总用地面积为121234.02㎡,约181.9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0212.03㎡,约150.3亩;代征面积21021.99㎡,约31.6亩。
2.1.1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新区,选址位于兰州新区纬二十一路以南、纬二十三路以北、终南山路(经十七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1234.02㎡,约181.90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0212.03㎡,约150.30亩;代征面积21021.99㎡,约31.60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7670.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50.14㎡,地下建筑面积520.52㎡,计容建筑面积24259.48㎡,建筑基底面积7283.78㎡,建筑密度为7.27%,容积率为0.25,绿地率为5.67%,机动车停车位112个。室外配套工程包括:新建围墙铁艺围墙1424.60米,场地硬化铺装总共23775㎡,挡土墙660.00m,排水沟1090m,绿化5675.44㎡,电动伸缩大门1座以及室外三网工程等。
2.1.3勘察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施工现场具备条件后业主通知之日起)。
2.1.4其他: /
2.2招标范围: 勘察: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除以上工作内容,还需配合业主完成与其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_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_(勘察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类_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_注册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4月08日21:00时至2025年04月13日21:00 时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版操作说明”。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新区分中心第1开标厅
(1)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的,特要求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 gansu. 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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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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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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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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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010410122000130231 |
8.监督单位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