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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4-17
  • 来源: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H-2025-019

项目名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视频会议终端主机1台、高清摄像机1台、国产控制系统1套、机柜1个、辅材1批、系统集成1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交付至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装入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6)自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装入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18 至 2025-04-24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陇西县巩昌镇悦璟二期8号楼2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05-09 15:30:00 (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陇西县巩昌镇悦璟二期8号楼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和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陇西县长安路

项目联系人:刘杨

联系方式:19893223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悦璟二期8号楼2层

项目联系人:潘莉

联系方式:1841813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