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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空分单元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5-07
  • 来源: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二期工程空分单元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505022-JYMYJT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已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二期工程空分单元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空分单元静设备采购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气化装置规模为1台粉煤气化炉,并配套新建变换、脱硫脱碳、液氮洗、氨合成、氨冰机、氨合成气压缩、二氧化碳压缩(供尿素)、尿素、空分、供热装置等配套公用工程。最终生产规模为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35万吨/年。

二、招标内容

1.低压空气缓冲罐(0671-490-V-2001)、高压空气缓冲罐(0671-490-V-2002),包括整台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含压力试验)、检验(含无损检测)、验收、运输(含包装、货到现场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和图纸等直至验收合格,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含设备溯源二维码)。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

数量

温度

压力

容器

类别

材质及要求

设计

温度

工作

温度

设计压力

MPa(G)

工作压力

MPa(G)

1

低压空气缓冲罐

全容积:68m3

腐蚀裕度:1.5mm

1台

60

40

1.2

0.9

Ⅰ类

主要受压原件材质:

Q345R,详见装配图技术要求

2

高压空气缓冲罐全容积:67m3

腐蚀裕度:1.5mm

1台

60

40

7.2

6.4

Ⅱ类

主要受压原件材质:

Q345R,详见装配图技术要求

具体供货范围、工作内容及分工界面详见第四章第二部分合同条款附件八《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界面划分表》

2.质量要求:满足GB/T151-2014设计制造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最新发布的有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有差异,以最高标准执行,所有采购设备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中压容器A2级及以上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718:00时202551418:00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1848100230@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29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编码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上传固化后生成的投标文件(.tbgs)。

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f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胡润齐  杨宜霖  李淑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19829864029  13893358886

电子邮箱:1848100230@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CA办理电话:400-102-0005  0931-2905663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31-2909864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此账号用于办理标书费)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号:3148210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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