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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5-16
  • 来源:

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秦州区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建设运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秦州区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充停设施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2025-QZ61-SLZC

二、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

第一包:拟选取一家中标人,为满足市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拟在秦州区市区东至秦州区与麦积区交界、西至大众路东侧、南至南山坡脚、北至罗玉路马兰沟及北山坡脚建设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桩,内容包括充电站地面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充电附属设施、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服务收费期内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等。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标准及规划、建设、环保、供电、安全、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现行规定,充电设备需符合充电设备、接口、安全、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同步考虑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的建设,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由中标人全额建设、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拟选取一家中标人,为满足市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拟在秦州区市区东至大众路西侧、西至天水市第三中学新校址东侧、南至南山坡脚及盈麦香食品厂、北至北山跛脚建设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桩,内容包括充电站地面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充电附属设施、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服务收费期内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其他配套服务等。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标准及规划、建设、环保、供电、安全、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现行规定,充电设备需符合充电设备、接口、安全、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同步考虑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的建设,融合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由中标人全额建设、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费用计取

“电费+服务费”方式收取充电费用。服务费按0.08-0.20元/度电计取,电费以供电公司电价标准为准。

(三)项目投资建设周期

2025年6月20日前建成投运达到30%,2025年9月30日前建成投运达到10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委托运营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6年的成本回收期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之后每2年签订运营合同。

(五)运营要求

成本回收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充电桩的运营维护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配备管理、维修、维护、清洁等人员,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在中标方管理、运营期间,若发生安全、卫生、防疫等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并对引起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在这期间,当季度开始7日内向区国资委上交前一季度运营服务费的10%作为国有资产使用费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区国资委、采购方均有权对原始相关资料进行查证,中标方需无理由配合

运营维护周期:成本回收期(6年)结束后,委托运营单位可每2年续签运营维护合同,在这期间,次季度前7日内向区国资委上交前一季度运营服务费的40%作为国有资产使用费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区国资委、采购方均有权对原始相关资料进行查证,标方需无条件配合。

(六)其他要求

1.维保标准

中标方在运营期内,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充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每日需对充电桩外观、充电接口、显示屏等进行清洁与检查,确保无损坏、无异物堵塞;每周对充电设备的电气性能、接地系统、防雷装置等进行检测,留存检测记录;每季度对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与调试,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如遇设备故障,中标方需在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响应修复,重大故障需在48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限期完成维修。

2.调价机制

服务费调整需以供电公司电价调整、物价指数变动、运营成本变化等因素为依据。当供电公司电价调整幅度超过5%(含5%)时,可对“电费+服务费”中的电费部分进行同步调整;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12个月累计涨幅超过8%时,中标方可向采购人提交服务费调整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召开听证会或其他形式充分征求市民意见结果通过秦州区主流媒体发布,扩大信息传播范围,确保公众及时知晓。每次调价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调价幅度不得超过原服务费标准的20%。调价前,中标方需提前30日在各充电站点显著位置及官方平台公示调价方案。

3.协议解除机制

若中标方存在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充电设施建设;在运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多次出现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整改;擅自改变充电设施用途或未经许可转让运营权;未按时足额缴纳应上交区国资委的运营服务费,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超过30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经营资质;运营维护期间,若因城市规划调整、政策法规变化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采购人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偿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中标方应在协议解除30日内完成充电设施的清理、移交、场地恢复原状等工作。

4.不可抗力、城市规划、无偿迁改。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或运营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恢复项目建设或运营。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城市规划:若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道路建设、公共设施改造等城市规划原因,需对已建成的充电设施进行拆除、迁移或改造的,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将场地恢复原状

无偿迁改:在项目运营期内,若因公共利益需要(如抢险救灾、市政基础设施应急建设等),需对充电设施进行无偿迁改的,中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应告知中标方迁改要求及时间安排,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改工作。

5.中标方退出设备处理

若因中标方主动退出、协议解除等原因导致设备不再使用,中标方需提前30日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报告经采购方同意后,中标方拆除全部充电设备及附属设施,并对场地进行清理修复,恢复至项目建设前的原状。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场地、修复破损路面、清理施工废弃物、拆除违规搭建物等。恢复工作完成后,中标方需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需在10日内完成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中标方未按要求恢复原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恢复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

三、财政预算金额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提供2024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5192025年523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192025年523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所有资料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质文件复印件一套。若未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导致延误或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南明路4号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18693828281

采购代理机构: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碧桂园一期15幢

联系人:谢迪

联系电话:17834165776

 

 

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