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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东滨河路7号桥下游污水管道跨伏镇河倒虹吸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5-29
  • 来源:

陇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东滨河路7号桥下游污水管道跨伏镇河倒虹吸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陇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东滨河路7号桥下游污水管道跨伏镇河倒虹吸工程已由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局以陇经开经发审〔2025〕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陇南经济开发区东滨河路7号桥下游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新建竖井式倒虹吸管穿越伏镇河,连接东西现状污水管道。主要包含布置2根直径为DN250镀锌钢管,单根146m,外套d800钢筋混凝土保护管。新建3300mmx2740mm倒虹吸进水井一座、3300mmx2740mm倒虹吸出水井一座。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8:30—2025年6月3日17:30截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杜乐康

电话:139939291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璟辉

电话:19993908075

八、监督部门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局

 

 

 

 

                                         甘肃方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