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6-19
  • 来源:

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甘应急〔2023〕51号)、《加快推进全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甘应急〔2023〕111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切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查清本矿存在的隐蔽致灾因素,防范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项目任务

详细分析评估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相关实物资料的完整性及可靠性,编制《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部署及实物工作开展各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编制《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四、项目工期

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项目质量要求

项目质量必须满足《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1部分:总则》(KA/T22.1-2024)、《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2部分:煤矿》(KA/T22.2-2024)及《甘肃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指南》(上册 煤矿部分)相关要求。

六、费用组成

1.《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方案》、《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报告编制费。

2.根据普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实物工作量施工费(如资料齐全,通过评审的普查方案不设计实物探查工作则不存在该部分费用);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普查单位具备普查资质工作及能力,拥有地质、水文等与隐蔽致灾普查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且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2.近3年内开展过相关工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大水子348号

   人:张经理         电话:13893129422

技术联系人:李兴余         电话:13369445355

九、其它注意事项

因本次招标为企业自主招标,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料需盖有公章、标明税率的报价单,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报价单单独密封后与其它资料一起投递报送,并在封面注明所报名标段及公司名称,报送截止时间6月24日。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