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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8-25
  • 来源:

   

   山东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211国道与327国道交叉口南80米)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5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KDZC2025-07

项目名称: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14633865.46元。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存三份,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26日至202509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211国道与327国道交叉口南8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915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县县城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部(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211国道与327国道交叉口南8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用查询网址:

1.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211国道与327国道交叉口南80米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7734252261

 

 

                                       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