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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8-26
  • 来源:

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JYZX-ZB-GS-2025-00029

2.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外包,项目将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合作服务期1年(2025年10月01日-2026年09月30日),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6 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0月01日-2026年09月30日)。

2.7 预算金额:154.0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或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得少于1年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本项目总控制价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员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追溯不得少于1年。(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印章。(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须至少提供1个相关项目案例,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须包括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签订时间及盖章等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7 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须提供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3.9 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以及以往投标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3.10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12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合同(提供承诺)

3.13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声明、涉税及回避情况告知函。(提供声明、承诺或告知函

3.14 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提供承诺)

3.15 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个月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6 须为未被(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不处于招标人提供的“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17 本项目实施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082600:00—2025090400:00。

5.2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电子邮件获取地址:981683970@qq.com。

5.3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授权委托(格式自拟,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授权书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及被授权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联系方式社保缴纳证明。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3标书费支付银行回执。将签字盖章齐全的资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地址。

5.4 费用及账户信息: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号:620501760001000001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南路支行

费用缴纳须知:(1)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且支付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2)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费用用途。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09时00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0号3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可以核实真伪的,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可不提供原件备查。

7.公告期限及媒介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6个工作日。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555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31-8688782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0号3楼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15117290118

20250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