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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生产车间及库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5-09-08
  • 来源:

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生产车间及库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509053-GSMGJ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甘肃省永昌县县城东部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改造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生物降解地膜项目生产车间及库房改造,本项目建设场地占地面积 93099.7 ㎡(约合 139.6 亩)。项目场地位于甘肃省永昌县县城东部工业园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根据现场调研,本次改造的原有建筑平面功能为生物降解母粒及制品加工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现状生产车间不满足地膜生产工艺需求,无采暖、无排烟、无防烟分区划分、消火栓不足等。

根据地膜生产需求,本次需在现有生产车间中合理分隔出储存区域和生产区域。其中,生产区域净高不满足生产需求,需将原有生产车间屋面局部提高,并划分为独立防火分区,储存区域和生产区域按相关规范配备消火栓系统、排烟系统以及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以满足生产需求及全面提升储存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能力。

本次改造面积为 3412.09 平方米,其中库房改造 1466.44 平方米,地膜生产车间改造 1945.65 平方米。

改造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中用硅酸盐板防火墙合理分隔出储存区域和生产区域(具体位置详见改造后一层平面图),分隔的库房面积为1466.44 平方米,地膜生产车间面积为 1945.65 平方米;新增加硅酸盐板防火墙上设 2 樘甲级钢制防火卷帘,以满足消防和使用需求;拆除原有车间1-7 轴至 1-13 轴间以 1-D 轴为中线向两侧各 6.00 米范围内的屋面,面积约为 453.23 平方米,并将此区域高度提升至 10.50 米,新增设门式刚架结构,跨度 12.00 米,柱高 10.50 米,设柱下独立基础;出原有屋面部分进行外墙、外排烟窗、屋面外维护结构的安装;地膜生产车间与原有生产车间办公区走道开设一樘甲级防火门,便于利用原有管理用房;1-7 轴和 1-11 轴处共开设两樘小门(1000x2200),以满足人员疏散要求;封堵 1-E 轴上 1-6 轴与 1-7 轴间(新增防火墙处)原有两樘窗户;在新分隔的库房中,将 1-E 轴上的原有 5 樘固定高窗更换为相同尺寸的外开上悬排烟窗,同时在 1-1 轴山墙上设一处长 42.00米、高 0.9 米的外开上悬排烟窗,以满足新分隔库房的排烟要求。本次消防改造所涉及的窗户均为高窗,所有窗户均为消防联动窗。

2.3 计划工期:4个月(2025 年10月—2026 年1 月)                       

2.4 项目概算:该项目总投资为268.945202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3投标人近三年(指2022年0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5投标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网上查询截图为准;同时说明最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或金融行业采购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提供承诺说明函;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9818:00时202591318:00时(北京时间),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申请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00元售后不退。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至275771247@qq.com

4.3标书费汇款账户: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此账号仅用于办理标书费)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号:314821008010

(请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GZ2509053-GSMGJH)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290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0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编码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上传固化后生成的投标文件(.tbgs)。

5.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部开发区(甘肃莫高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叶兴虎

联系电话:1808935180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807

联系人:邵银亮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18293192714

电子邮箱:2757712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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