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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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2025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集中供热收取居民暖气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悦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GYZC-2025-07
三、项目依据:2025年会宁县城区集中供热锅炉用尿素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供暖期间锅炉脱硝环保材料农用尿素,数量约为600吨,含氮量≥46%,小颗粒袋装,需附出厂检验报告。
(2)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生产计划需求分批供货(具体批次按合同约定)。
(3)采购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符合采购招标内容要求。
五、项目地点:会宁县。
六、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以内的所有内容
七、资金来源:集中供热收取居民暖气费。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网页截屏打印并保存)。
3.公告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0日(含节假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截止。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请投标单位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7日(含节假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甘肃悦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砚台路砚台阁商业综合楼10楼)获取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资料概不退还)。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截止。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悦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十、招 标 人:会宁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18393096555
十一、招标代理单位:甘肃悦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孝宽 联系电话:1778942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