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06
- 来源:
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肃州区水务局以《关于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肃水务字〔2020〕1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6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建设项目治理总面积25.5hm2。其中措施面积16hm2,非措施面积9.5hm2。各项措施如下:防风固沙林带16hm2;配套灌溉设施提升泵站1座,敷设管灌长5.94km。配套树种为新疆杨;配套管护道路12.81km,其中:5m宽管护道路10.21km,8m宽砂砾石道路2.6km。挖砂换土30.27万m³。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9月7日
总 工 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5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信用信息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scjg.mwr.gov.cn/)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eun.org/)进行单位填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上述所有人员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须将从业人员登记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内)。
3.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专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社会养老保险缴存凭证、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花名册原件的扫描件,同时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办事,点击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查出社保证明后,下方点击参保证明打印(外省企业登录企业所在省份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将打印件和查询网页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劳动合同及企业对公账户发放的工资流水证明)。
3.5各投标人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并对投标单位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投标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同时,被劳动保障部门列入“限制参与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pt.com.cn)进行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相关澄清,否则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递交
5.1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如若中标,在项目实施阶段直至整个工程完工验收移交前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投标登记成功后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43187428@qq.com。
5.2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甘肃等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并核对人员、项目业绩真伪,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上述系统中填报,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8时30分。
6.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综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8859067。
6.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卢永锋
电 话:0937-2826766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C口810室
联 系 人:李玮
联系电话:18093798177
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身份证号 |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结果 |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编号 |
|
年检结果 |
|
|||||||||
|
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编号 |
|
有效截止时间 |
|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
项目经理 |
|
专业类别 |
|
证书编号 |
|
|||||||||
|
身份证号 |
|
|||||||||||||
|
级别 |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称 |
|
身份证号 |
|
|||||||||
|
证书编号 |
|
|||||||||||||
|
施工员 |
|
岗位证编号 |
|
身份证号 |
|
|||||||||
|
安全员 |
|
岗位证编号 |
|
身份证号 |
|
|||||||||
|
质检员 |
|
岗位证编号 |
|
身份证号 |
|
|||||||||
|
材料员 |
|
岗位证编号 |
|
身份证号 |
|
|||||||||
|
资料员 |
|
岗位证编号 |
|
身份证号 |
|
|||||||||
注:1.本表内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发送至邮箱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致: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