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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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什川镇长坡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什川镇长坡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皋兰县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皋兰县水务局文件关于对《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什川镇长坡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皋水行审〔2026〕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结余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什川镇长坡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单位: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长坡村下坪。
2.4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建产业路总长3.693km,其中主线长2.144km;支线长1.464km(支线一长0.847km,支线二长0.092km,支线三长0.164km,支线四长0.15km, 支线五长0.131km,支线六长0.08km),桥头段长0.085km。主、支线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主线: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4251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6221m²;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6412m²;培土路肩1492m²;移装波形梁护栏390m,同步设置交通标志牌4块。
支线: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440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3343m²;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3591m²;支线一设置错车道2处;新建C级波形梁护栏624m。
桥头段: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581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581m²;16cm 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581m²。
2.5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概算投资为194.3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180.75万元,暂列金为3.81万元。
2.6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结余资金。
2.7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为准)。
2.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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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全长(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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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什川镇长坡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3.693km |
主线: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4251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6221m²;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6412m²;培土路肩1492m²;移装波形梁护栏390m,同步设置交通标志牌4块。 支线: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440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3343m²;16cm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3591m²;支线一设置错车道2处;新建C级波形梁护栏624m。 桥头段: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581m²;新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581m²;16cm 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581m²。 |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21 日, 缺陷责任期:[1年]。 |
本次招标项目设施工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3年(2023年06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独立完成1项5公里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3.3投标人近 3年(2023年-2025年)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5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3.5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5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
3.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中标后未经允许不得更换。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投标人尚无全国和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失信记录,其信用等级应当按A级对待;若有失信记录,视其严重程度对投标人按B级及以下对待。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地址: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兰职家园406室)。
4.3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备注:(1)待工作人员全部核对完报名要求的内容,在获取时间结束止时将最终版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项目联系人邮箱。
(2)潜在投标人应准确登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5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接收。
5.5、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6、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备注:(1)关于原件的说明: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2)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接收地址为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系部门: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李富江
联系电话:13399319469
通讯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3)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接收地址为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华有武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通讯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þ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 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系人:李富江
联系电话:133993194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兰职家园
联系人:朱晓燕
联系电话:18893499309
监督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地 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2026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