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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7-09
  • 来源: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260705-061635-5

招标编号:GZ2607018-HHGSDH

1.招标条件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甘水规计发(〔2026〕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现对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概算投资:111222万元。

3)建设地点: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

4)工程概况: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是在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简称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相关要求,结合《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内容,针对现有防洪工程存在的重点城市防洪标准不足、部分草场、岸坡坍塌、支沟不封闭、干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采取新建堤防、护岸、护坡及对老旧堤防进行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进一步补齐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短板,提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强化防洪薄弱环节,保护黄河干流沿岸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起点位于甘南州玛曲县欧拉镇,终点位于白银市的靖远县双龙镇,工程治理范围包括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累计治理黄河岸线38.49公里,其中新建堤防3段1.75公里(兰州0.93公里,白银0.82公里),兰州段维修加固堤防2段1.55公里,新建护岸35段35.19公里(甘南2.51公里,临夏0.41公里,兰州4.85公里,白银27.42公里),治理兰州段支沟汇入口8处,新建防洪闸、排涝泵站各1座,改建防洪闸1座。

本项目兰州城区段及新建防洪闸和排涝泵站防洪标准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6500m³/s。兰州城区段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堤防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靖远县城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堤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县区一般乡村农田防洪标准为为10年一遇。护岸工程的顶高程按1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护岸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计划工期:施工第1标和第2标计划工期均为6个月;施工第3标、4标、5标、6标、7标的计划工期均为24个月;3个监理标段的服务期为24个月。施工和监理标段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0个标段,包含7个施工标段、3个监理标段。

1)施工标段:

负责相应标段建筑工程、机电、金属结构采购安装、为完成主体工程所需的附属及临时工程等,以及相应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等任务,分别为:

施工第1标段,承担甘南州玛曲县欧拉镇安茂村新建护岸施工任务。

施工第2标段,承担甘南州玛曲县欧拉镇克勤村、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家镇三二家村新建护岸施工任务。

施工第3标段,承担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段的新建堤防、堤防加固、沟口治理、新建护岸等施工任务。

施工第4标段,承担兰州市城关区段的南河道防洪闸及排涝泵站、榆中县沟口治理、靖远县城的右岸新建堤防~金山村段新建护岸等施工任务。

施工第5标段,承担白银市靖远县寺儿坪水厂至中堡村段~红柳沙河桥至109线黄河大桥段新建护岸施工任务。

施工第6标段,承担白银市靖远县发源渠段~仁义村吊流沟口下游段、景泰县黄渠段的新建护岸施工任务。

施工第7标段,承担白银市平川县玉碗泉村的新建护岸施工任务。

2)监理标段:

负责项目各施工标段的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不含信息化工程)和金属结构(含闸门、启闭机及附件等)材料采购与安装、临时工程等工程等的全过程监理(下同),服务含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主体监理第1标段,承担施工第1、2、3、4标段的监理工作,负责玛曲县、积石山县、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辖区和靖远县城右岸新建堤防~金山村段新建护岸的监理工作。

主体监理第2标段,承担施工第5标段的监理工作,负责白银市靖远县寺儿坪水厂至中堡村段~红柳沙河桥至109线黄河大桥段新建护岸段的监理工作。

主体监理第3标段,承担施工第6、7标段的监理工作,负责白银市靖远县发源渠段~仁义村吊流沟口下游段、景泰县、平川区新建护岸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3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为准)。

2)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为准,如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人员姓名时,需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或企业开具的任职证明文件作为经历证明文件),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中各专业人员须持有相应有效资格证书。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缴费承诺函);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说明;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因政策原因缓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出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3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5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项目监理所需的技术力量。

3)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3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5)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含监理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缴费承诺函);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应提供说明;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因政策原因缓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特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可确定为无效标。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但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提供特定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书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书须按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约定的固定格式编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9日18:00至2026年07月14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5.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803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项目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4网上开标时间:202608030900分;

6.5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八坐席(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6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6.7逾期送达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或上传后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方磊

联系电话:0931-5160882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邮编: 730030

人:李豆、辛渊

电话:0931-2909718、13919287925

   

监督单位:甘肃省水利厅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0931-84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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