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07
- 来源: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兰合铁路周边住宅搬迁安置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已由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柳泉镇岸门村兰合铁路周边住宅搬迁安置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F-ZC-2026-69
2.项目名称: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兰合铁路周边住宅搬迁安置项目拆除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岸门村西行线与新建兰合铁路之间,具体以最终出具的征地范围图为准
4.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区域内剩余住宅区域的59户(最终以权属登记、实际核查数据为准),拆迁面积约为20000㎡。该地块内的全部拆除工作,拆除至(室外地坪正负零)并运走所有拆除物,验收时地面平整。最终拆除面积在拆迁工作完成后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5.最高限价:79.47元/㎡
6.资金来源:柳泉镇岸门村兰合铁路周边住宅搬迁安置资金
7.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0月0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11月29日
8.招标范围:区域内剩余住宅区域的59户(最终以权属登记、实际核查数据为准),拆迁面积约为20000㎡。该地块内的全部拆除工作。(以最终实际丈量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拆除面积为准),拆除内容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并运走所有拆除物,使地面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须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日止相关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2020]296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6年09月07日—2026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方式:
(1)投标人现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登记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线获取文件时需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822391872@qq.com(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100号)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2、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查阅。若未能及时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柳泉镇岸门村100号
联系人:钱永蒲
联系电话:13919331224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3893377886
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