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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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工国际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H20261015
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897万元;
最高限价:62.897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区设备采购(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 10月21日00 时00 分00 秒至2026年10月27日23时59 分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工国际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工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4006—1234—34、0933-855173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6 年11月2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工国际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平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工国际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
联系方式:0933-5999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单元1003室
联 系 人:周丽娟
联系方式:13809336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933-5999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