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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工程2026年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10-21
  • 来源: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工程2026年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消防设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工程2026年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消防设施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轨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工程2026年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消防设施检测项目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是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确保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可靠运行;同时对1、2号线全部区域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实施检测,出具合格的消防检测报告;对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充气及必要的检查,总量不大于148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1号线和2号线)委外维保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包含20座车站及区间,1座车辆段,2座主变电站,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COCC);2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雁白大桥)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维保包含9座车站及区间, 1座主变电站,1座停车场。为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使系统维保工作符合国家管理规定要求,将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1号线和2号线)委外维保。

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管、气体灭火控制器、计算机图形工作站、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电话及主机、接口模块及接线、短路隔离模块、单模光纤、防爆隔离栅、模块箱、继电器及底座、消防联动柜(盘)、消防立柜、电源箱及蓄电池、感温电缆及控制器、感温光纤及主机、远程控制盒(紧急启停、手自动状态、手自动转换开关)、声光警报器、放气指示灯、各种探测器及配套装置、警铃、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防火门监控器及主机、储气瓶组、启动瓶组、高压软管、单向阀、钢瓶架、汇集管、安全溢流阀、气动管道、联动管件、低压泄放阀、气动单向阀、选择阀、喷头、减压装置、压力自动开关、泄压装置、法兰、各种标志牌等所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维保。

2.4.2 消防设施检测(1号线和2号线)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站至东岗站20座车站、西客站主变电站、东岗主变电站、东岗车辆段、陈官营停车场、深城区间风亭、海马区间风亭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站至雁白大桥站9座车站、排洪南路停车场、主变电站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本项目包括车站(含区间)、主变电站、车辆段、停车场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

2.4.3空气呼吸器充气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共设置148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包含8个季度充气、充装前合规性检查、充装后气密性与质量验证、现场交接及全周期记录归档。全年充装数量不超过总气瓶量。

2.5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24个月,实际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消防设施检测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注册备案,且业务范围需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具有一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一项消防检测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4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具有类似项目5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且担任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消防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须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时间及获取方式

5.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已注册为会员的投标人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金 城 易 交 易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 按 钮 , 进 入 金 城 易 交 易 系 统

(http://www.lzggzyjy.cn:9002/website/index)在线免费获得。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参标”按钮(http://www.lzggzyjy.cn:9002/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3 投标人在招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交易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格式一份、sngef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3地点: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1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5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联系部门: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投标与法务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931)8629999-1231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金城易交易系统、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获取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0931-8629999-1231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轨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徐 工

电 话:13919221012  0931-8629999-12428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