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省民政厅承办限时办结项目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09-04-22
  • 点击:123
  • 来源:
  一、办理项目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部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1.凡户口在甘肃省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华侨、港澳台同胞、留学生在国内(内地)自愿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省民政厅申请办理婚姻登记;2.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省民政厅予以登记。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无法定时限)二、办理项目国内婚姻登记办理部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1.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2.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时限随到随办(无法定时限)三、办理项目社会团体登记办理部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金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少于3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办理程序1.申请筹备社团,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2.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筹备的社团发起人提交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向发起人说明理由;3.申请筹备的社团应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4.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下达不予登记的决定。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应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50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60日内)四、办理项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理部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理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应的从业人员;4.有必要的场所。 
  办理程序1.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2.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50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60日内)五、办理项目涉外收养登记办理部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收养的规定。 
  办理程序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外国人及送养人必须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指定机构办理登记。 
  收养人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一式三份。 
  (一)申请1.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2.收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中国收养中心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单人照片各1张;3.送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收养协议;4.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两寸合影照片2张。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并制作笔录。 
  (三)登记经过审查,凡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次日起7日内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按规定收取登记费用,发给收养登记证书。收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办理时限5日内办结(法定时限为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