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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价调价公式中有关问题
  • 时间:20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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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最近有网友向我提出了如下很有深度的问题:

    1、物价波动调价公式中权重是什么?投标人如何选择?

    2、调价项目都是只有5~7项,公式中未列项目是否意味着不给予调价?这是不是不合理?或者未列项目投标人如何摊入公式的项目中去?

    3、各调价项目都有具体小项目组成,如何选定权重和价格指数?

    4、支付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不同应如何处理?

    通过实践和学习《FIDIC》的体会,对上述问题作如下解释:

    1、调价公式中的权重系数是指调价项目的费用占合同概算(国际上称为工程师概算)总费用的百分比。这个数字不是投标人计算的,投标人是无发言权的,而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范围值,在规定的范围内,投标人有权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权重系数。如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国际招标文件中,施工设备调价项目权重为0.35~0.48(合同计算的中间值为0.40),中标人日本大成公司选择0.42.。为何招标人给一个范围值由投标人选择呢?这是因为每个投标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同,数量也不同,为此给投标人一个机会由他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数字。如果他预测施工设备在合同执行期较其他调价项目涨价快时,则该值选大数,反之选小数,但必须是在招标人给定的范围值之间。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也可以依据自己的投标价格计算各调价项目的权重,以便选择合适的调价项目的权重。但都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范围内。

    2、调价公式中调价项目的数量,一般由招标人选择有代表性的5~7项,其调整精度已经足够了,我国涉外工程都选择5~6项。只要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给定的项目和范围值,选择各调价项目权重之和为1.0,就意味着所有项目都用这些有代表性项目调整了物价。投标人可以粗略调整其权重,把未选为调价项目摊入代表项目中。

    3、各调价项目都是单位项目,如劳务、钢材、水泥、木材、施工设备、运输、杂费等。而每个单位项目是由多项具体组成的,如钢材有各种直径各种规格的钢材,其调价公式中项目价格指数,也选择有代表性的具体钢材(如20毫米直径螺纹钢筋)的价格指数,调整整个钢材物价。选择哪个具体代表的项目由投标人自主决定。投标人就应该依据自己的判断物价波动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代表具体项目。正如你说的《FIDIC》未说明对没有的应调价部分如何向其它项目摊入。因为没有这个必要,有经验的投标人,以预测物价波动的大小,选择权重系数的大小。另外你理解的施工设备物价波动不大,而汽油和柴油物价波动大,应作为调价的主要项目的理解我不敢苟同,因为汽油和柴油虽然物价波动大,但他的权重小,施工设备物价波动小但他的全重大,这涉及到调价价差的绝对值是大的。当然施工设备中也要选择一个有利于投标人的主要施工机械(如某型号的推土机或挖掘机)价格指数作为整个施工设备调价的价格指数。

    4、准确的讲是指“支付的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不同”如何处理的问题。如鲁布革水电站支付货币是日元,而调价公式水泥项目价格指数是香港地区的,港元与美元挂靠,即等于指数来源为美国。如果在合同执行期日元贬值,美元升值时,业主支付日元,业主获得意外收入;如果美元贬值,日元升值,则业主多支付了一部分。所以不考虑支付的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不同的影响,对双方都有一定的风险。对于小型工程而言无需考虑这个因素的影响。但是对大中型以上工程而言,是要考虑这个因素的影响,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建议在支付的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不同的调价项目上成一个修正系数Z=Z1/Z0。其中Z0是指基准日(投标截止前42天或28天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日)的支付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货币汇率比;Z1是指支付价款日的支付货币与价格指数来源国货币汇率比。也就是说支付货币贬值时乘一个大于一的Z值,反之乘一个小于一的Z值。又比如一个调价项目价格指数有两个来源国时,可用不同支付货币的百分比把权重分开。如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国际招标时,泄洪工程系统标(Ⅱ标)中标的德国旭普林公司把施工设备调价项目公式中的0.34EQ/EQ0项用0.29EQ1/EQ01+0.05EQ2/EQ02替代。中标人要求支付外币是德国马克和美元(比例为马克为0.85;美元0.15),施工设备价格指数也是来源于德国和美国,所以权重用0.85和0.15百分比分成两项进行调整。经评标委员会核定接受了这样调整。

    先讨论到这,以后可多多交流!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