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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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经研究,甘肃省水利厅决定对参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填报信用信息的水利工程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以及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业人员。填报的信用信息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人员构成、人员明细、设备明细、在建工程、业绩工程、单位及个人获奖等相关信息。
二、注册和登录管理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首页右下侧建立链接窗口,用户可登陆(http://www.gssl.gov.cn/)后,点击“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栏目进入系统首页面。
企业首次进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前,点击“企业注册”进行注册申请,待省水利厅对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填报。审核时,企业提供由法人签字的盖章证明,并传真至省水利厅建管处。每个企业只有1个用户名,备案企业应将用户名和密码作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后果自负。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应凭单位介绍信并出具单位书面证明,经法人签字盖章,待省水利厅核实后予以补办。
三、填报要求
(一)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是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信息公开、有效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措施。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企业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自2013年3月份起,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中以企业在本系统中所填信息为准,企业须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填写完整,未在系统内备案的企业资质、资格、人员等将不得参与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
(三)企业填报系统时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在填报提交后,省水利厅将向发证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后,对虚假和制假资料,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参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资格。
(四)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应认真收集准备有关资料,避免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而无法填报。企业因所填信息不全或有误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审核通过的,一切后果由企业承担。
(五)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2013年3月1日起启用,请各单位抓紧填报相关信息,省水利厅将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信息备案换发新证,原《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自2013年3月底起自动作废。
四、审核过程
企业在初次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省水利厅对企业在本系统中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发放备案证书,审核不通过的注明不通过原因,由企业补充填报。在企业首次填报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填报信息,资料将不能自行删除或修改,需要修改填报资料的,由企业填写“企业信息修改”来更新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企业入库后,省水利厅将在每年3月份集中1个月时间进行年检,不能按时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同时,在年检期间,将对需要修改备案资料的企业进行集中办理。系统刚开始运行填报时,因办理备案及更新备案信息的单位过于集中,等待确认时间较长,请各单位予以理解。
五、其他说明
(一)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上下联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二)我省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企业在报名资格审查申请或购买投标文件前,须通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报名,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入库的企业,不接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六、联系方式
系统业务咨询:甘肃省水利厅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王亮国 张小锋 王小燕
联系电话: 0931-8411007
传 真: 0931-8411007
电子邮箱: ssltjgc@163.com
系统技术咨询: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江苏苏科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 龙 董海涛
联系电话: 0931-8412772、025-86575479
特此通告
甘肃省水利厅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