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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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彰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抓住机遇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四抓三支撑”工作思路,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外开放、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等方面工作。鼓励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安排建设资金时,尽力增加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投入。根据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降低建设资金配套比例。属于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实无力承担的,根据情况不再硬性要求地方配套。按照有关法律、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加大了对民族自治地方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了对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加强了扶贫开发力度,重点开展了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帮助农牧民改善了生产生活基本条件。更加关注民族地区民生问题,对边境县、贫困县和民族自治县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专项规划予以重点支持。加强贫困乡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民族地区实现生产总值178.15亿元,较上年增长21.11%。其中:第一产业43.22亿元,第二产业61.54亿元,第三产业73.44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2.02亿元,较上年增长29.7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88亿元,较上年增长41.7%。大口径财政收入19.31亿元,较上年增长36.6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72亿元,较上年增长42.5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333元,较上年增长12.3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58元,较上年增长16.21%。群众吃水难、浇地难、用电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路网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3.57亿元,新建四级公路491公里。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前期进展顺利,夏河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国家同意开展了兰州至临夏至合作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了康家崖至临夏高速公路建设进度。做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39亿元实施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通电工程,重点加强了变电站及电网建设。安排1.3亿元资金,完成43864户用沼气建设任务。加快了甘南、肃南等州县的水电开发步伐,在完成流域水电规划的基础上,开始了大规模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14亿元改善了城镇人居环境,新增供水能力0.79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0.5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60万吨/日,建设供排水管网55.26公里,新增城镇道路45.01公里。此外,支持推进临夏州天然气延伸工程前期工作。安排省级资金1100万元,实施了东乡县汪集乡洋芋市场等一批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以及玛曲县民族工业园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等一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二)生态环境保护。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205万元实施了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共完成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7.3万亩,公益林建设4.3 万亩,对缓解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起到了积极作用。安排中央资金8000万元开展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中的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通过积极努力,合作市被国家列入2008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同时,争取国家在张家川、和政、临夏市等3县(市)开展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
(三)社会事业发展。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98亿元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教育事业方面开展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等职业基础能力建设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共建设15所农村中小学(含寄宿制)学校、5所县级职教学校(中心)和临夏师范学校教学楼等。在实施合作师专图书馆建设的同时,建设了甘南州特殊教育学校。卫生事业方面,分别对9个县级医疗机构、8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扩建。为提高民族地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建设了永靖等4个县级妇幼保健站,夏河等5个县级计生服务站。支持建设了103个村卫生室,康乐县景古镇等37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建设。文化体育事业方面,新建11个乡镇文化站,及夏河县拉卜楞民俗文化展览馆、甘南州影视藏语译制中心业务用房等一批项目。启动了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了临夏老人之家、积石山就业服务中心等项目。
(四)扶贫开发工作。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入手,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59亿元在民族地区开展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3771户10122人实施了贫困搬迁。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7930.59万元,解决了民族地区20.22万人的饮水问题。利用国际农发基金会400万美元贷款,在临夏、东乡、积石山三县开展了以促进当地农民增收为主的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利用世行贷款250万美元在肃南、临夏、卓尼等三县开展畜牧综合发展项目。同时,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设了甘南州畜牧业结合项目和永靖县农业综合项目。
此外,组织实施《甘肃省人口较少民族“十一五”专项建设规划》,截止2008年底,已完成中央和省级投资9379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省保安族、撒拉族、裕固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
(五)特色产业开发。安排省级资金530万元支持了民族地区畜牧和矿产资源开发,实施了阿克塞县汇丰矿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棉生产等一批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为促进藏医药发展与开发,建设了玛曲县黄河首曲药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藏药独一味浸膏生产线建设项目。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120万欧元,在天祝县续建年产6000吨马铃薯雪花粉及5000吨精淀粉生产线。做好民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共690万元支持建设了迭部县腊子口景区等一批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利用世行贷款开展肃南县马蹄寺旅游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国家批复了拉卜楞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
(六)做好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优惠政策的争取与落实工作,谋划好关系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一是做好国家给予民族自治地方政策支持相关工作。2008年底,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提出了《甘肃省落实国务院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分解表》、《甘肃省落实国务院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分解表》,现已上报省政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给予临夏州特殊政策支持。二是出台并实施了《关于扶持甘南藏族自治州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有关优惠政策的意见》。三是完成《甘肃省民族地区“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启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奠定基础。
此外,积极指导临夏和甘南做好“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并在全省规划中尽量体现对受灾民族地区的倾斜与照顾。将临夏州三甲集镇、达板镇确定为甘肃省第二批改革试点镇,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发展。
二、2009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七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激发民族地区的内在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自身优势,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2009年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发展抓项目不放松,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发展抓项目不动摇。要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结合项目的不同特点、建设性质和资金来源,对民族自治地方生产经营性项目和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采取不同的支持政策。对于工业企业、资源开发等经济效益明显的一般经营性项目,要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建设资金主要以企业自筹和市场融资为主解决,国家和省上将通过贷款贴息、资本金补助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对于农林水利、道路交通、文教卫生、公检法司、党政群机关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国家和省上将继续加大投资支持力度,针对不同项目情况,提高补助资金比例,给予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的支持。
(二)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要坚持开发式扶贫,传承和创新在多年扶贫开发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努力做到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吃饭问题与解决相对贫困人口增收问题相结合,解决种养业和增加农村发展后劲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政府行为、群众参与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物质扶贫与智力扶贫、科技扶贫相结合,专项扶贫与“山、水、田、林、路”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相结合,走出一条开放开发的扶贫新路子。同时在藏区实施连片扶贫开发。实施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规划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将东乡族列入六个“特困民族”政策支持范围。切实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好牧民定居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切实促进农牧民增收。
(三)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荒山造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配合推进临夏州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加快牧区封地育草和“三化”草地治理,通过实施围栏封育等措施,逐步恢复草原植被,提高草原产出能力。加快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着手开展碌曲、迭部、舟曲县长江上游白龙江流域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启动编制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
(四)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资源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帮助民族地区尽快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特点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民族风味食品,加快临夏黄酒、皮革加工、清真食品,肃南鹿系列产品加工和卓尼、迭部、天祝山野菜加工企业建设。在做好产业开发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加工规模的同时,继续促进藏医药等优势资源开发逐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此外,加快民族地区旅游景点道路、供电、供水、通讯、食宿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
(五)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按照“先发展,后规范;先放开,后完善;先扶持,后收益;少干预,多服务”的原则,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努力启动民间投资。发展一批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专业村、专业镇,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使其尽快成为民族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建设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努力促进民族自治地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六)按照“和谐抓民生”的要求,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要坚定不移地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大力推进农村劳务输出的同时,切实加强城镇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七)做好国家支持甘肃藏区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促进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高度重视甘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尽快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特色产业开发,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等方面项目建设和政策支持,确保藏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另外,积极配合国家各部门出台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做好政策的执行和组织实施工作。
此外,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给予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政策支持,并加大对张家川、肃南、肃北、阿克塞等四个民族自治县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民族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就转变发展方式,发挥比较优势,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等关系民族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在启动其他各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时,更加注重体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要求和重大项目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