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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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近年来,清水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河道管理,深入推进水生态保护治理,努力谱写水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清水县被命名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县水务局先后获得“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水资源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严格落实河长制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河流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始终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工作总体布局一体谋划、协同推进,组织召开总河长会议、河长制联席会议、重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充分发挥交办督办“指挥棒”作用。加大“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形式,发现问题现场下发交办单,对交办问题实行清单制、通报制、跟踪制、销号制的“一单四制”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2023年以来,县河长办共交办督办河道问题48个,整改销号48个,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三、完善制度推动河长履职尽责。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推出“县级河长+县河长办+责任单位+乡村级河长”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县级河长”的头雁效应,带头巡河治河管河,统筹研究河道水系综合整治措施,推动河长制落到实处,织密织牢河长制责任网。全面落实巡河员日巡、村级河长周巡、乡级河长月巡、县级河长季巡和电话提醒巡河的“4+1”巡河制度,全县428名河长巡河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巡河全覆盖、监管无盲区、问题早发现”。
四、建立“一河三制”凝聚工作合力。实行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三级“河长+警长+检察长”组织体制,设置县级河长11名、乡级河长49名、村级河长368名、县级河道检察长3名、河道警长19人。成立水行政执法监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提升综合执法效能。2023年以来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起,罚款20万元,起到了“查办一案、影响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震慑效应。全面建立县区乡镇跨界河流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与毗邻县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通力合作、加强联动,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五、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在县内河流设置公示牌120块,对县乡村河长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便于群众投诉监督。高质量完成牛头河等15条329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一河一策”方案、河流健康评价、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及自然资源确权等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河长巡河范围。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在牛头河、汤浴河重点河段安装在线视频监控6处,全部实现与省级平台对接互通,水域岸线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加强。
六、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工作合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扎实开展河长制落实和水资源保护利用集中宣传,组织各级河长和乡镇认真开展常态化宣传,群众节约用水意识不断增强。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节水和节约创建活动,2023年,创建市级无废机关10家,累计创建市级节水型机关11个、县级58家,带动全县创建节水型企业、居民小区、学校、医疗机构35家,营造了全民爱水、护水、节水的浓厚氛围。
撰稿:朱文哲 审核:王宁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