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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更正公告(代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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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更正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贷款,招标人为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1、金昌地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金川新材料公司材料二厂。2、兰州地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经济开发区兰州金川科技园兰州金川新材料公司材料三厂。
2.2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为一条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生产线建设、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材料二厂(金昌)内原排班室厂房及内部附属设备设施拆除,原排班室厂房原址新建厂房一栋、新建厂房内防腐工程、消防工程及除设备厂家负责安装以外的其它安装工程施工;材料三厂(兰州)内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及除设备厂家负责安装以外的其它安装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A标段: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主要包含:
1)、拆除:材料二厂(金昌)内排班室厂房、设备及管道拆除工程。材料三厂(兰州)内部分设备及设备相连设施的拆除
2)、土建:材料二厂内新建厂房(包含消防工程、防腐工程及设备基础等)施工。
3)、安装:材料二厂及材料三厂内除设备厂家安装范围以外的其余所有安装工程。
B标段: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建设监理
监理服务范围: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建设监理(金昌及兰州两地)。
2.4项目总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15日,对工期1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A标段: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施工
a、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3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2011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3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拟派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8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6拟派驻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1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近5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标段:3kt/a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四氧化三钴工程建设监理
3.1.8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9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0业绩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在2011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近5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3.1.11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限制,在2014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近二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
3.1.12项目总监资格: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或冶炼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聘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8年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有良好职业道德。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通过数量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办公楼318室(0935-8827681)。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付敏13993567657;李明光 15101922866     
电子邮箱:951177986@qq.com    ;Lmg76@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联系人:窦小龙、马天平
电  话:182-9834-2521、138-9313-5895、0931-8565485、0931-8565307
邮  箱:lyzb555@163.com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