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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17年加油站建设项目(锅炉购置)更正公告
  • 时间: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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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17年加油站建设项目(锅炉购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GS-ZCHW-170411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委托,代理的“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17年加油站建设项目(锅炉购置)”,现作如下变更:

一、在原招标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B)《锅炉制造许可证》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八)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九)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外,还应提供合法有效唯一的厂家授权(原件)及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获取人(暨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核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现更正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B)《锅炉制造许可证》

(七)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外,还应提供合法有效唯一的厂家授权(原件)及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获取人(暨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核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

联系人:王葳、孙子晓

联系电话:0931-84480920931-844852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燕

联系电话:13359452733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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