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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多旋翼无人机采购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更正公告
酒泉信达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组织的“酒泉市公安消防支队多旋翼无人机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17日,现对询价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1.询价采购文件编号:JQXDZB[2017]016号
2.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询价采购文件中: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无人机飞行平台:
1、无人机装备的系统由飞行器平台(收放起落架)、导航与飞控系统、任务载荷系统、数字图传系统、地面站系统、主动力电池(充电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和工具及辅助设备组成;
2、飞行器平台:八旋翼飞行器,可搭载云台,所有挂载设备可快速拆装;配备降落伞,失控可自动开伞。
3、最大载重:≥8公斤;
4、抗风能力:≥6级;
5、抗雨能力:≥中雨(IPX4雨量);
6、最大飞行高度:≥3km;
7、最大飞行速度:20m/s(空载状态下);
8、工作温度:-30℃至70℃;
9、空载持续飞行时间:≥50分钟;
10、挂载持续飞行时间:≥40分钟;
11、支持高清存储和无线传输(≥10km);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材质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质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2)供货方所用原材料必须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现变更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无人机飞行平台:
1、无人机装备的系统由飞行器平台(收放起落架)、导航与飞控系统、任务载荷系统、数字图传系统、地面站系统、主动力电池(充电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和工具及辅助设备组成;
2、飞行器平台:八旋翼飞行器,可搭载云台,所有挂载设备可快速拆装;配备降落伞,失控可自动开伞。
3、最大载重:≥8公斤;
4、抗风能力:≥6级;
5、抗雨能力:≥中雨(IPX4雨量);
6、最大飞行高度:≥3km;
7、最大飞行速度:20m/s(空载状态下);
8、工作温度:-30℃至70℃;
9、空载持续飞行时间:≥50分钟;
10、挂载持续飞行时间:≥40分钟;
11、支持高清存储和无线传输(≥10km);
12、地面到中心版上版高度:≥515mm
13、地面到GPS高度:≥610mm
14、折叠后宽:≥490mm
15、轴距:≥1285mm
16、空机重量≥:7.4kg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材质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质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设计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2)供货方所用原材料必须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无人机必须有单机意外责任险,保额1000万人民币以上
(4)无人机必须有单机损失保险,保额不低于飞机本身价值的10%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供询价采购小组检查核验。
其他内容不变。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信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蔡翔 0937-2820211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雄关路20号
酒泉信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