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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银市分行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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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银市分行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MH-BYZB-202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银市分行劳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第三条项目简介现更正为:

(一)采购内容:该项目劳务外包服务具体包括,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限范围内,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前期已经与其他劳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即将到期和今后已签订待到期的劳务外包合同内容,包括:驾驶员、厨师、保洁员等由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或其上级行决定需要外包劳务的服务。其中包括:8名驾驶员、3名厨师、其他内勤人员6名;今后待到期劳务外包合同包括:2名厨师。在劳务外包服务期限服务人员若有变动。以中标签订合同时薪酬约定为依据签订合同。

该项目所涉及的外包劳务人员最终选定权在该外包劳务人员服务对象,即,外包劳务人员向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本级)服务时,外包劳务人员最终选定权在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外包劳务人员向农发行白银市分行下属机构服务时,外包劳务人员最终选定权在相应机构。中标人只有推荐权,无确定权,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有权利随时撤换中标人推荐外包劳务人员。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最终选定的外包劳务人员,中标人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并对其有管理责任和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当外包劳务人员发生劳务纠纷、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等事件,与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及其下属机构无关,中标人应第一时间进行合法解决。

日常劳务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为农发行白银市分行人力资源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该部门各项工作和要求,对于配合不积极,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后,中标人30日内不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出现违法问题的,合同自动终止。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将依据合同条款按年对中标人进行评分考核,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将向中标人发送一次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在30日内未整改到位的,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劳务外包的劳务费按月进行结算,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及其下属机构需按月向中标人提供外包劳务人员月度工作考勤结果,中标人依据考勤结果,向农发行白银市分行提供当月外包劳务人员费用表(含外包劳务人员工资等合法收入表),待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及其下属机构外包劳务人员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与劳务外包人员个人有关的费用,需外包劳务人员同时签字确认),方可进入开票、款项支付环节。如果外包劳务人员服务于农发行白银市分行下属机构的,中标人按照上述规则与相应的农发行白银市分行下属机构按照上述流程完成当月劳务费用确认和支付工作。劳务费用可支付。中标人应具备开具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农发行白银市分行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变更劳务费用发票类型。

劳务外包费用包括外包劳务人员的工资(包括相关保险费用),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的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残保金、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社保或依法缴纳的其他税费,按照法定规则和比例计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强制缴纳税费,不接受赠送及优惠。中标人代扣代缴外包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国家要求缴纳的税费基数,不得将差旅费等不纳入计算基数的收入计入计算基数。

中标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劳务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当招标人不再需要外包劳务人员时,须首先向有关外包劳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中标人与劳务外包人员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定,对于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外包劳务人员,招标人或及其下属机构有权要求进行撤换,由此产生的合同纠纷或赔偿等事宜与招标人及其下属机构无关。

(二)采购预算:300万元/两年。

(三)服务期限:劳务外包合同期限两年(2021年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招标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现更正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有物业管理服务或劳务派遣的经营范围;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1式2份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

(三)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1式2份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

(四)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具有劳务外包资质。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六)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公告第八条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现更正为:

(一)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本项目指定账号,或者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更正日期:20211月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银市分行

   址:白银市白银区

联系方式:0943-8661514薛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铭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支三路新立小区163#楼下7#铺面

联系方式:0943-8661968、1388422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