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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生命与医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更正公告
  • 时间:2025-04-09
  • 来源:

兰州大学生命与医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4月7日发布于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进行招标的兰州大学生命与医学科研楼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就下列情况予以补充、更正: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范围:基坑支护及降水,包含内容:咬合支护桩、咬合止水桩、立柱桩、混凝土冠梁、咬合桩导向墙、旋喷预应力锚索、锚杆、喷锚、混凝土换撑传力带、钢腰梁、管井成井降水、轻型井点降水、抗浮锚杆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并协助建设单位按期办理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等相关手续,取得基坑支护审批通过。

现更正为: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基坑支护及降水作业,包含:咬合支护桩、咬合止水桩、立柱桩、混凝土冠梁、咬合桩导向墙、旋喷预应力锚索、锚杆、喷锚、混凝土换撑传力带、钢腰梁、管井成井降水、轻型井点降水、抗浮锚杆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咬合桩、冠梁、咬合桩导向墙、换撑传力带、钢筋混凝土支撑钢筋主材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钢筋制作、钢筋安装、吊运及混凝土浇筑(混凝土主材由投标人提供并一次性浇筑成型),并按期负责办理轨道交通安全评估等相关手续直至地基与基础分部阶段验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原招标公告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条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笔误将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写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补充说明

 1、总、分、开三级配电箱及施工所需的所有电线、电缆安装、管理,所用材料堆放占用场地费、材料装卸费及二次转运费、材料的吊运和搬运等施工机具机械、施工区域围挡搭设,安全通道及防护棚搭设等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料租赁卸车码放及清退装车、拆除垃圾及建筑垃圾外运、进场作业人员的保险及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等未尽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费用及管线敷设工作,投标人所提供报价均应包含上述费用,不再二次计取。若实际水电费与清单内报价存有差额,实际发生水电费金额大于报价金额应补齐差价,实际发生金额小于投标报价则不予退还。

 3、因投标人施工过程中损坏的机械、材料等所有物品照价赔偿并恢复原貌。

四、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号七建大厦

联系人:李杰

话:1389368720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丁艳霞 张虹

话:0931-8118000 18215109356 13008710038

 

2025年4月9日

 


附件:
更正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