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苜蓿墩水库(调蓄水池)和头道河水库(调蓄水池)工程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更正公告
  • 时间:2026-08-11
  • 来源:

苜蓿墩水库(调蓄水池)和头道河水库(调蓄水池)工程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苜蓿墩水库(调蓄水池)和头道河水库(调蓄水池)工程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260807-062249-0

招标编号:第一标段:SLH/MXDTDHSJ-2026-01

                第二标段:SLH/MXDTDHSJ-2026-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10

二、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招标文件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阶段完成时限:(1)立项建议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2)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书完成提交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3)施工及保修阶段设计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总服务期届满止,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七、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1.总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各阶段设计、施工配合及质保期内设计服务等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

2.各阶段完成时限:

1)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2)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书完成提交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3)施工及保修阶段设计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总服务期届满止,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施工期间配合

3.1.勘察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3.2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

3.3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勘察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

三、现更正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阶段完成时限:(1)立项建议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2)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书完成提交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七、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1.总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各阶段设计等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各阶段完成时限:

1)立项建议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2)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建议书完成提交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施工期间配合:此项内容删除。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更正公告,若投标单位未按照最新发送的更改公告内容编制该项目投标文件导致废标,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

地址:玉门市玉门镇清泉西路2号

联系人:吴玉龙

联系电话:150093721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悦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62号中广宜景湾尚城1号楼1单元2904

联系人:霍思源

联系电话:18189543528

 

监督部门:甘肃省水利厅

联系人:毛永恩

联系电话:0931-8411357

 

 

2026年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