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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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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二中学的委托,对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CQ-2021-006

二、磋商内容:食堂配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三、项目预算:47.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0810日至20210816日,每日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响应单位须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32301-0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81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32301-01),逾期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2021081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32301-01)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第二中学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185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3694566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232301-01)

联系人:申坤

联系电话:15002536157

甘肃春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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