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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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资规发【2019】3号文件精神,拟对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YH2021CS-02
2、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单位采购
3、采购要求:
1)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对建设总规模约3040亩(其中:整理区约993亩,开发区约1567亩,设施农业区约480亩),通过土地平整、地力培肥,配套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生态修复工程等综合整治措施,将项目区内非耕地等整治为耕地。以此,提高土地耕种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生产环境。
2) 项目管理单位实行自主投资,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确保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运行规范。依照实施项目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报告编制工程施工、监理、勘测单位等管理工作,并对其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项目预期效益负责。
3) 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范规程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并通过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4) 项目实施单位应对新增补充耕地负责完成入库报备、指标交易等工作。
5) 服务周期:12个月。
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合格标准。
5、建设地址: 金川区陈金公路沿线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企业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具有土地整理或土地平整等相关经营范围。
1.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1.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资信证明或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1.4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1.5提供2021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符合政府采购《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优先采购政策等。
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采购)人后期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1年8月24日8:30—2021年8月30日18:00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现场领取(金昌市二十区东辰花园107号三口四楼右手金昌烨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2021年9月3日(当日上午14:30起开始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地址: 金川区延安西路12号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314办公室
联系人:杨海威
联系电话: 18193592771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地 址: 金川区延安西路12号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314办公室
联系人:杨海威
联系电话: 18193592771
招标代理机构:金昌烨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二十区东辰花园107号三口四楼右手
联系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18993509625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