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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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千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两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GSQZ-2021ZC-020
二、预算金额:49万元
三、招标内容:
两分类垃圾桶约6500个(具体采购数量最终以签订合同上的数量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地点:甘肃千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2612室)
(3)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不接受邮寄、邮箱等报名形式。
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2612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甘肃千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2612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70895
联 系 人:魏主任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35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千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893181880
联 系 人:张经理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
甘肃千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