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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2021年冬季-2022年春季燃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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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2021年冬季-2022年春季燃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委托,对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2021年冬季-2022年春季燃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zl2021-002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本项目不分包,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2021年冬季-2022年春季燃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无烟块煤

330

质量合格

注: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49.5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4)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时间:20210923日至20210928日,每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6:30,请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在线查看

(二)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经济信息网查阅招标采购公告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资格要求内资料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109:3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磋商时间:20211011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甘肃中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购 人: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址:甘肃省甘南州迭部县电尕镇根古村白云新村12号

系 人:强主任 

联系电话:0941-59320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0931-262294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239号

E-Mail:gansuzhonglan@163.com  

十、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名:甘肃中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号:6205 0175 0101 0000 0539 

号:1058 2100 52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广场支行

1、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2)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 

 

 

 

 

 

甘肃中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