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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咨询服务
  • 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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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

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咨询服务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AY-2021DL059

二、磋商项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咨询服务

三、项目估算投资: 86亿元

四、磋商内容:

1、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调研,收集完成本项目咨询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整理提出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和思路及初步技术方案;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与各有关单位开展的项目对接会等,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性文件;

3、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与社会投资人牵头成立的项目公司正式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止。

(具体要求详见文件服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11110-1114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2、获取磋商文件时应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610959303@qq.com)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即自20211110日起至20211114日止。

八、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2214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16楼会议室。

3、磋商时间: 202111221430

4、磋商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16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

联系人:宋若昊

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2121

联系人:蒋天伟

电话:0931-4809520   1569312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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