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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皋兰县环境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 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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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皋兰县环境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的委托,现对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皋兰县环境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兰鸿招字【2022】021号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皋兰县环境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采购活性炭3吨;手持式辐射检测仪1台;手持式PH检测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以上证明材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格式为PDF,注明联系方式,发送至578967239@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者不予磋商响应登记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8楼);

3、开启时间:2022年05月30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会议室(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8楼)。

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前来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拒收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8楼

联系人:曾朝辉

联系电话:13893171382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9层907室

联系人:魏大程 

联系电话:13919457447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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