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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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388.63万元, 第二标段:371.85万元, 第三标段:
126.10万元,第四标段:47.23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388.63万元, 第二标段:371.85万元, 第三标段:
126.10万元,第四标段:47.23万元
采购需求: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备煤钢结构制作安装、熄焦系统及其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熄焦钢结构制作安装。(第一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熄焦系统及其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第三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钢结构制作专业分包;第四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熄焦钢结构制作专业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页截图,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承诺劳务用工满足规定的合法从业年龄(即男工为18-55周岁,女工18-55周岁),劳务单位进场前须为劳务人员体检、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3)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第三、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承诺劳务用工满足规定的合法从业年龄(即男工为18-55周岁,女工18-55周岁),劳务单位进场前须为劳务人员体检、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3)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5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嘉峪关朝阳小区南巷96-2
3、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准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若申请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登记证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6月 6日 9 时 20 分,地点:嘉峪关市恒基美居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5月30日。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s://www.gsei.com.cn)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对中高风险区来嘉人员一律凭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合格、体温正常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2)对低风险地区(除国家已明确列出的中高风险地区,其他未列出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来嘉人员,一律凭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合格、体温正常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3)请各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提前做好相关措施。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可以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5)参与招投标工作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6)凡有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街道安乐街
邮 编:114001
联系人:刘晓峰
电 话:1384221902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朝阳小区南巷96-2
邮 编:735100
联系人: 李 强
电 话:(0937) 6231795 1890947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