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
  • 时间:2022-08-16
  • 点击:181
  • 来源:

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县盘克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GSXNZC2022-0809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服务期

简要技术要求

1

宁县盘克初级中学学校食堂托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201月至202206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

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201月至202206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6签署《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 2022816日至 20228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东路510号)

方式: 现场获取。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822 10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县盘克初级中学

址:宁县盘克镇西街4

联系人:王宏飞

话:1399347391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东路510

联系人:赵岩

话:1829344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