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取水口在线流量监测设备 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 时间:2022-08-24
  • 点击:115
  • 来源: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供水管理处原13眼井取水口计量装置运行时间已达20年,设备陈旧,老化现象严重,部分设备已损坏,采集取水量的精准度不足,无法实现在线远程传输功能,不能满足省水利厅对地下水取水口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实现在线传输要求。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取水口水量采集的精度和准确度,还可以实现在线远程数据传输功能,有利于嘉峪关市供水系统完善、稳定运行,因此,项目实施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取水口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人为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取水口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一)交货地点嘉峪关市一、二水厂

(二)采购需求对一、二水厂13眼井的取水口水量计量装置进行更换。

(三)质量标准13台流量计安装到位,并能达到《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取水口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保证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常运行且必须具备4-20ma或者MODBUS485接口,并且通过Modbus协议通讯格式,能够正常接入我单位原有的自控平台,提供设备相关参数的源代码(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货期限2022年09月06日至10月28日

(五)招标控制价:25万元(超出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六)资金来源:2022年度省级水资源费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标段划分:此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此标段为第一标段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列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六、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090515:3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希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嘉峪关市河西商务大厦213

 编:735100

联系人:李玉玺

话:17709470923

 

                          甘肃希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0823